11月实施新规将响公众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嘉昊律师事务所
一批新规11月起施行,将影响公众的生活
互联网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完善,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将被处万元以内罚款,保险销售行为需录音、录像,旅客可用微信支付购买火车票……一批新规11月起施行,将影响公众的生活。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官网消息,在部分铁路局试点列车补票微信支付工作的基础上,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于11月份陆续推出互联网、车站窗口及ATM自助售票机购票微信支付功能,进一步丰富购票支付方式,方便旅客群众出行,努力满足旅客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目前,铁路总公司已连续推出取消异地售票手续费、动车“自主选座”等便民服务举措。
国税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自11月1日施行。《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共享信息质量问题,协调工商部门增加相关信息录入校检规则,扩大登记信息共享范围,健全并落实与工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账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海关监管区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免税商店以及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地点,并对海关监管区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管理作出原则性和统筹性规定。
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1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充分保留了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对这些场所沿用的习惯,仅对名称和功能不符的场所进行了重新命名。最终确定医疗机构具有通用功能的场所共计19项,每一项均从名称、功能、基本配置以及特定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修订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1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基本健康的要求,不宜从事放射工作的指征,放射工作人员的适任性判断。该标准的修订主要是延伸了核电厂操纵员健康标准的内容,参考了我国各种职业(如飞行员、消防员、铁路工作人员等)相关健康标准编制而成。标准贯彻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对指导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有重要意义。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废气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防止对周边农用地土壤造成污染。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
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11月1日生效实施。此次修订细化了拟挂牌企业的“营运记录”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标准,将营业收入指标纳入营运记录要求,营运记录被量化。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11月1日起实施。新规优化了与投资人分层管理相适应的机制安排,强化中介责任,夯实“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基础”的注册制理念,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兼顾投资人保护和定向发行灵活便利两个诉求,简化注册发行全流程工作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
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11月1日起,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产品将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可以继续销售;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修订后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
修订后的《办法》分为总则、域名管理、域名服务、监督检查、罚则和附则等六章,共五十八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部和省级通信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根据下放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和互联网属地化管理等要求,《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二)完善域名服务许可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下放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决定,《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应当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办法》删除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规定。为了保持法制统一性,《办法》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域名服务许可条件的规定进行了整合,作出了统一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要求,如:申请主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有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等。
(三)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活动。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有效打击域名欺诈、滥用等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电信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开展域名注册服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不得为未经电信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为了防范数据毁损等事故,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办法》要求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境内设立相应的应急备份系统并定期备份域名注册数据。
(四)完善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办法》细化了域名注册信息登记要求,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并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坚持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保护并重,要求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依法存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办法》规定:从事域名服务的机构应当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定期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其执行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从事域名服务的机构违反本办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办法》还完善了违法从事域名服务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违法开展域名注册服务、未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为违法网络服务提供域名跳转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将于11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保险销售行为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应符合相关业务规范要求,录制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剪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