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嘉昊律师事务所
案例:我跟妻子打算去买一套商品房,可是看到有很多的购房广告,有很多的购房中介,我们都不知道怎么选择,还有就是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解析: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 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 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 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 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运用“水电气安装后、 质量 验收合格后、 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 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 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 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关于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 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 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 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 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 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但可以追究开发商 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 37、38 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 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 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