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
你的当前位置: 律师百答正文

父母离异,兄妹二人“厮杀”财产!

发布时间:2016-09-22 来源:嘉昊律师事务所

(儿时父母离异,哥哥跟着父亲,妹妹跟着母亲,哥哥已入美国籍,居住在北京,两人均常年不照顾父亲,哥哥婚后,总威胁其父,父亲非常惧怕哥哥,2016年2月,父亲腿疾入院,哥哥得知后,在不顾医生阻拦的情况下,将其父接走,至今妹妹见不到父亲,通过妹妹描述,父亲在离婚后,在新街口购入一套3居室房子,此次生病,哥哥发现父亲记忆力及身体状况出了很多问题,将父亲接走,实则为争夺房子产权,想咨询嘉昊律师,妹妹想见父亲,要如何有效的通过法律手段见到父亲?


律师解答: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是行使赡养权和履行赡养义务的组成部分,符合社会人伦常情和公序良俗。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权是基于母子这一身份关系中当然派生出的自然权利。在母亲拒绝成年子女探望时,成年子女不能以强迫的方式要求父母亲接受探望,只能在征得被探望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何时、何地及以何种方式探望。若是因为其他子女不让行使探望权,那么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